校内活动审批
教职工作为申请人发起的论坛等活动,应提前5日提出申请。邀请境外人员担任主讲人的应提前15日提出申请。具体要求请先阅读文件规定。
本流程为多部门管理:①论坛、讲座等阵地活动审批(申请人限本校教职工)管理部门:宣传部;②校园文化活动申报(申请人限本校学生)管理部门:团委;③招聘会、社会性考试、美食节等大型活动申报(≥500人)管理部门:保卫处。
一、申请人选择活动类型;
二、选择“论坛、讲座等阵地活动审批”,填写信息后根据人数和外籍来判断是否保卫处和人事处审核。根据选择的活动类型,由不同的归口部门审核。之后统一宣传部审核。
三、选择“校园文化活动”,
1.在线填写《校园文化活动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申请表)
2.按要求上传活动策划及安全预案;
3.选择活动规模和活动类型,并选择相应的负责人审核;
4.提交申请,等待审核。
5.申请人如果是班团活动,则由班主任初审;其他活动类型则由指导老师初审。
6.当申请人是院级活动和社团活动,第二审核人则为承办部门(挂靠单位)负责人审核;其他活动类型第二审核人为所在系负责人审核。
7.活动规模若是小型活动,则学生处审核后即完毕;若是中级活动,需保卫处确认后审核完毕;若是大型活动,则必须有保卫处和分管院领导审核才能通过审核。
8.接到终审短信与微信通知后,申请人在线打印申请表。
9.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申请校园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(参加活动的学生)
四、选择“招聘会、社会性考试、美食节等大型活动”,填写信息并上传活动方案及安全预案,如有承办方也须填写。申请提交后,1.主办方审核,2.承办方审核,3.保卫处审核,4.分院领导审核。